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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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57.1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G245峨眉山市桂花桥镇至高桥镇段改线工程(项目名称)设计》答疑文件(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G245峨眉山市桂花桥镇至高桥镇段改线工程(项目名称)设计》)的提问作以下回复: 问题一:2024年06月11日14:51:42提出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正文3.5.3条:“3.5.3“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决定》(交法规[2020]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取消后办理方式改为书面承诺方式。此项证明投标人是否可以采用书面承诺的方式提供。 回答: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决定》(交法规[2020]1号)文件规定,此项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方式提供。 二、《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招标人:峨眉山市交通建设和运输中心 2024年06月14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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