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4ZXCGFW09A00001
二、项目名称:庐江县引江济淮城西安置房智能化及三网工程项目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18号谢营科技大厦15楼1506-1509
中标(成交)金额:柒万玖仟捌佰元整(¥79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庐江县引江济淮城西安置房智能化及三网工程项目监理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有限公司(庐江县庐城镇农圣路115号)领取纸质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300号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晨光路125号
联系人:朱工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
******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