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峨眉山市 城乡供水厂站建设及设施设备提标改造 项目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苦蒿坪水厂工艺自控设备采购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峨眉山市 城乡供水厂站建设及设施设备提标改造 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峨发改投资【202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苦蒿坪水厂工艺自控设备采购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峨发改投资【2022】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街道、绥山镇、高桥镇、罗目镇、九里镇、龙池镇、符溪镇、双福镇、桂花桥镇、大为镇、黄湾镇、龙门乡。
2.2 项目规模:新建张沟、苦蒿坪水厂供水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日供水量 20000m3/d;对第二水厂、第三水厂等设施设备提标改造。
2.3建设工期:总工期 73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苦蒿坪水厂工艺自控设备供货要求全部内容的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运输、二次转运、安装、调试、税金、试运行、技术服务、完成竣(交)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内容),负责完成上述工作内容以及负责在质保期内进行的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2.5标段划分:苦蒿坪水厂工艺自控设备采购1个标段。
2.6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交货期:30日历天。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给水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 。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两家,以制造商或经销商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编制、签署、授权、承诺、盖章、递交等。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一体化设备中的膜堆(膜组件),卧式螺旋沉降离心机、RFC12-12-4灌装机,三合一灌装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02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登录四川建设网(******/)电子招标栏目“峨眉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入口",通过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22日 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四川建设网(******/)电子招标栏目“峨眉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乐山市)》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峨眉山市佛光西路
邮 编: 614200
联 系 人: 彭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科海大厦 B 座 1008 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1月0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