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ZCZX-C2025-0009
二、项目名称:2025春季文旅促消费活动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7E5B2B2L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裕新路188号同程大厦G区4F-428室 | 94.08(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5春季文旅促消费活动 服务范围:深入挖掘苏州特色文化禀赋和优势旅游资源,通过假日文旅促消费新方式,丰富消费惠民措施,扩大群众参与度覆盖面,构建主客共享的文化和旅游消费新场景,策划开展春季文旅促消费系列活动,聚焦春日经济,通过政策撬动、平台带动、文旅拉动,采取“非遗+”“直播+”“酒店+”等文旅创新模式,多举措丰富文旅消费新供给,促进文旅消费服务提质扩容,以扩大文旅消费带动社会消费增量。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4月10日(具体时间以实际活动结束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杰(组长)、张建伟、金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纳成交服务费,具体收费以如下比例进行计算,含在磋商总报价中:预算金额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计算;预算金额100~500万元(含)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计算。服务费金额:337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旅游局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公园路38号
联系人:金伦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联系人:管舒宇、吴伟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管舒宇、吴伟
电话:051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